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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侯元厅长谈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6日 17:15   浏览次数: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侯元厅长谈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来源】 内蒙古教育厅网站 【时间】 2015-11-13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侯元厅长就自治区关于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发表了谈话。      

     侯元指出:大力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要不断强化政策保障。内蒙古自治区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高等教育规划小、底子薄,现有20所本科院校,37所高职高专院校,本专科在校生40余万人。近年来,为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自治区出台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今后,要继续统筹协调盟市和财政、科技、人社等部门,整合现有专项资金向高校创新创业活动倾斜,包括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专项资金等,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

     大力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要不断强化平台建设。目前,内蒙古已经建立了高校人才培养、招生、就业联动机制;在自治区首府兴建了占地1024亩的自治区高校科技园和自治区大学生创业园;在各盟市兴建了特色鲜明的大学生创业园;全区已建成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8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1个,实施国家级“大创计划”236项。

     大力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要不断强化高校改革。一是各高校要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制定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体系。二是各高校要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三是各高校要制定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办法,支持在校学生结合职业技能开办科技型企业。自治区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蒙古语授课高校学生培养和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通过选修第二学位、第二专业或加修应用类课程等途径,提升蒙古语授课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四是各高校要调整专业课程设置,重点挖掘与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传统产业改造相适应的专业和与自治区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企业。五是各高校要将提高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