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高等教育研究所)部门职责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是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改革建设和咨询论证的职能部门。高等教育研究所是负责学校高等教育研究的业务部门与学术机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合署办公。主要职责范围是:
(一)负责学校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政策、重要项目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二)负责牵头制定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协助制定人才队伍、学科专业、校园环境建设等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各学院编制具体发展建设规划。
(三)负责监督、评估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各项子规划的具体执行和目标达成情况,并根据有关政策适时调整。
(四)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自治区一流学科、自治区一流培育学科、重点基础学科、提质培育学科、学科群(交叉创新团队)等建设工作。
(五)负责学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动态调整与结构优化等工作。
(六)负责全国学科评估、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等工作。
(七)负责学校学科团队建设、学科平台建设等工作。
(八)负责健全完善学校管理重心下移有关政策并核算经费。
(九)负责财政重大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牵头申报、统筹管理,并对专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估。
(十)掌握分析高等教育改革动态,搭建校内高教研究交流平台,开展高等教育课题专项研究,以智库报告形式供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十一)负责牵头组织、协助开展校内相关委员会、领导小组、研究会(所)以及挂靠机构的日常工作,完善相关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备注: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批准,原学校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在2018年1月全校新一轮机构调整和全员聘任工作中变更名称为学校发展规划与政策研究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同时,已不再承担“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点的人才培养工作。2021年4月,经学校党委批准,学校发展规划与政策研究室(高等教育研究所)更名为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经学校党委研究,2022年7月决定调整校内部分内设机构,根据《关于调整我校部分内设机构与党组织设置及名称的通知》(内工大党发〔2022〕32号),将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更名为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将学科建设职能从研究生院划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信息更新: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