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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责

内蒙古工业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部门职责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是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和高等教育研究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校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二)负责牵头制定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学院编制具体发展建设规划。

(三)负责监督和评估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各项子规划的具体执行和目标达成情况,并根据有关政策适时调整。

(四)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和动态调整工作,开展一流学科和学科群建设工作。

(五)负责牵头组织全国学科评估和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工作。

(六)负责学校教学单位日常运行经费核算和管理。

(七)负责牵头组织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自治区一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的分配工作。

(八)负责分析高等教育改革动态,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备注: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批准,原学校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在2018年1月全校新一轮机构调整和全员聘任工作中变更名称为学校发展规划与政策研究室(高等教育研究所)同时,已不再承担“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点的人才培养工作。2021年4月,经学校党委批准,学校发展规划与政策研究室(高等教育研究所)更名为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经学校党委研究,2022年7月决定调整校内部分内设机构,根据《关于调整我校部分内设机构与党组织设置及名称的通知》(内工大党发〔2022〕32号),将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更名为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高等教育研究所),将学科建设职能从研究生院划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根据《关于调整学校部分内设机构与党组织设置的通知》(内工大党发〔2025〕23号)及《关于部分单位内设科级机构和职数调整的通知》(内工大党发〔2025〕35号)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高等教育研究所)更名为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将法务科调整到党政办公室。


信息更新: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