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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一流学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统筹推进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2日 15:57   浏览次数: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统筹推进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657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统筹推进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516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统筹推进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自治区重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建设中,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优势,争创国内一流,瞄准世界水平,加快建成若干所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内世界一流学科,提升我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有力支撑。

  争创国内一流,瞄准世界水平,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立足服务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创造性地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探索我区建设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之路,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一流为目标。引导和支持我区具备一定实力的较高水平大学和较高水平学科瞄准国内世界一流水平,汇聚优质资源,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加快走向国内和世界一流。

  坚持以学科为基础。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优化学科结构,按照世界前沿、国内领先、体现自身优势特色、符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总体要求,凝练学科发展方向,突出学科建设重点,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打造更多一流学科,带动学校发挥优势、办出特色。

  坚持以绩效为杠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公平竞争,强化目标管理,突出建设实效,健全我区建设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评价体系,充分激发高等学校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引导高等学校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深化高等学校综合改革,加快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学校科学发展体制机制,引领全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三)总体目标。

  努力在我区建设46所国内一流大学,重点支持内蒙古大学率先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争取早日达到世界一流大学水平;重点加强我区高等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和省部级重点学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实施“8337”发展思路亟需的具有较好学科基础的学科建设,使其逐步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或前列,其中11个左右学科争取达到世界一流学科水平。加快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水平,使之成为知识发现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先进思想和优秀文化的重要源泉,培养各类高素质优秀人才的重要基地,在支撑自治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到2020年,全区有46所高等学校初步具备建设国内一流大学的基础条件,内蒙古大学争取在2025年率先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中国史、化学、生物学、生态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含稀土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含稀土工程、煤化工)、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学、林学、草学、蒙医学、蒙药学等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其中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生物学、蒙医学、蒙药学等5个左右学科争取进入国内一流学科前列。

  到2030年,内蒙古大学争取进入国内一流大学前列,有23所高等学校达到国内一流大学水平;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物理学、心理学、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冶金工程、矿业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林业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等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生物学、生态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含稀土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含稀土工程、煤化工)、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学、林学、草学等10个左右学科争取进入国内一流学科前列,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生物学、蒙医学、蒙药学等5个左右学科争取达到世界一流学科水平;我区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

  到本世纪中叶,内蒙古大学争取达到世界一流大学水平,再有23所高等学校达到国内一流大学水平;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教育学、体育学、世界史、地理学、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蒙)西医结合、工商管理、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等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生态学、农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畜牧学、林学、草学等6个左右学科争取达到世界一流学科水平;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区。

  二、建设任务

  (一)建设一流师资队伍。

  深入实施人才强区工程、“草原英才”工程和人才强校战略,强化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大投入,制定和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等特殊政策。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活跃在国内世界学术和技术前沿、满足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自治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亟需的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创新团队,聚集国内世界的优秀人才。坚持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优化中青年教师成长发展的制度环境,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创新团队,增强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教师队伍。

  (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着力培养具有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和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大力推进个性化培养,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科学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合理提高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比例,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将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导向正确、科学有效、简明清晰的评价体系,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健康成长。

  (三)提升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水平。

  以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需求为导向,提升高水平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强学科布局的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重点建设一批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优势学科和领域。提高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水平,争做国内世界学术和技术前沿并行者乃至领跑者。以自治区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推动加强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研究,着力提升解决重大问题能力和原始创新能力。大力推进科研和技术研发的组织模式创新,依托重点研究基地,围绕重大科研和技术研发项目,健全科研和技术研发机制,开展协同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打造具有民族地区特色和一定影响的新型高等学校智库,提高服务国家和自治区决策的能力。结合我区实际,落实国家制定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和学术标准体系。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和宽松的创新环境,保护创新、宽容失败,大力激发创新活力。

  (四)传承创新优秀文化。

  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增强文化自觉和制度自信,形成推动社会进步、引领文明进程和各具特色的一流大学精神和文化。坚持用价值观引领知识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静心治学,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基本遵循,从而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宣传,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做到扬弃继承、转化创新,充分发挥其教化育人作用,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

  (五)着力推进成果转化。

  深化产教融合,将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与推动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着力提升高等学校对产业转型升级的贡献率,使其努力成为催化产业技术变革、加速创新驱动的策源地。促进高等学校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与产业化链条,推动健全市场导向、社会资本参与、多要素深度融合的成果应用转化机制。强化科技与经济、创新项目与现实生产力、创新成果与产业对接,推动重大科学创新、关键技术突破转变为先进生产力,增强高等学校创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

  三、改革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不断改革和完善高等学校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等学校的宣传思想工作,牢牢把握高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断坚定广大师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全面推进高等学校党建各项工作,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有效发挥高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体现高等学校特点、符合高等学校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高校章程落实机制,加强高等学校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其在学科专业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扩大有序参与,加强议事协商,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组织、学生会等在民主决策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师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的机制。

  (三)实现关键环节突破。

  加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完善高水平科研和技术研发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快推进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完善岗位设置、分类管理、考核评价、绩效工资分配、合理流动等制度,加大对领军人才倾斜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在科研运行保障、经费筹措使用、绩效评价、成果转化、收益处置等方面大胆尝试。加快建立资源募集机制,在争取社会资源、扩大办学力量和拓展资金渠道方面取得实质进展。

  (四)构建社会参与机制。

  坚持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加快建立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理事会制度,制定理事会章程,着力增强理事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健全与理事会成员之间的协商、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理事会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监督等功能。加快完善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的模式,推进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积极引入专门机构对学校的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

  (五)推进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国内外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实质性合作,将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有效融合到教学科研全过程,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联合攻关。加强国内国际协同创新,积极争取参与或牵头组织国内外区域性重大科学计划、科学工程和技术研发重大项目。着力营造良好的国际化教学科研环境,增强对外籍优秀教师和高水平留学生的吸引力。积极参与国内国际教育教学评估和认证,切实提高我区高等教育的国内国际竞争力。

  四、支持措施

  (一)总体规划,重点支持。

  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我区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加强对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的较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差别化发展,加快进入国内一流行列或前列,争取进入世界一流。每五年一个周期,2016年开始新一轮建设。

  自治区有关高等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路径,科学规划、积极推进。拥有若干国内领先学科、国际前沿较高水平学科的大学,要在多个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地区和民族特色的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一流学科,全面提升综合实力和国内国际竞争力。拥有若干处于国内前列、在国际同类院校中居于优势地位的高水平学科的大学,要围绕主干学科,强化办学特色,建设若干一流学科,扩大国内国际影响力,带动学校进入国内国际同类高等学校前列。拥有某一较高水平特色学科的大学,要突出学科优势,提升学科水平,进入该学科领域国内和世界一流行列。  

  加大建设经费的投入力度。自治区财政将我区开展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纳入自治区高等学校预算拨款制度中统筹考虑,并通过相关专项资金给予引导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通过支持地方高等学校发展的相关资金给予引导支持。自治区基本建设投资对我区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相关基础设施给予支持。

  (二)强化绩效,动态支持。

  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突出绩效导向,形成激励约束机制。资金分配更多考虑办学质量特别是学科水平、办学特色等因素,重点向办学水平高、特色鲜明的学校倾斜,在公平竞争中体现扶优扶强扶特。完善管理方式,进一步增强高等学校财务自主权和统筹安排经费的能力,充分激发高等学校争创一流、办出特色的动力和活力。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积极采用第三方评价,提高科学性和公信度。在相对稳定支持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评估评价结果、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动态调整支持力度,增强建设的有效性。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适当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适当减少支持力度。

  (三)多元投入,合力支持。

  建设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是我区的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完善政府、社会、学校相结合的共建机制,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部门的多元化投入、合力支持的格局。

  鼓励各相关部门和行业企业积极参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围绕培养所需人才、解决重大瓶颈等问题,加强与相关高等学校合作,通过共建、联合培养、科技合作攻关等方式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按照平稳有序、逐步推进原则,合理调整高等学校学费标准,进一步健全成本分担机制。高等学校要不断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捐赠,扩大社会合作,健全社会支持长效机制,多渠道汇聚资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自治区教育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我区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顶层设计、宏观布局、统筹协调、经费投入等重要事项的决策,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规划部署、推进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日常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承担。

  (二)有序推进实施。

  完善配套政策,根据本方案组织制定绩效评价和资金管理等具体办法。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深入研究学校的建设基础、优势特色、发展潜力等,提出具体的建设目标、任务和周期,明确改革举措、资源配置和资金筹集等安排。开展咨询论证,组织相关专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及自治区战略需要,对学校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建议。强化跟踪指导,对建设过程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或建议。建立信息公开公示网络平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