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发布日期:2026-04-24
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法》(学位〔2025〕22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20〕29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6年度学位授予点动态调整省级统筹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增量名额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6〕2号)要求,现将2026年自治区统筹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4月24日—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若有异议,请以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反映。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受理电话:0471-2856601
受理邮箱:nmg_xwb@163.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603室
附件:
2026年自治区统筹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名单.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