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重点(重点培育)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作进行调研和总结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教育厅网站 时间:2015-12-18
内教研函〔2015〕29号
各高等院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做好我区相关工作,现对我区重点(重点培育)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和总结。请各高校组织相关学科按要求认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重点(重点培育)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书》(见附件),同时撰写本校重点学科建设总结报告(可参照自治区重点(重点培育)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作总结提纲),总结报告应包括“十二五”期间本校重点(重点培育)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整体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自治区重点(重点培育)学科按二级学科总结,上述学科已涵盖在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的,不再进行总结。
请各高校务于12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及简况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我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613室 ,邮编:010011,联系人:张国民;
电话:0471-2856601(传真),邮箱:nmg_xwb@163.com。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重点培育)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作总结报告书
2.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重点培育)学科、优势特色学科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12月1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