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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校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中期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8日 00:00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学校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中期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工大 党政办发〔2013〕21号

各有关单位、部门:

2013年是落实学校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学校决定对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意义

通过对《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主要目标任务现状的检查,准确客观评估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建设程度。结合学校发展建设实际,总结建设成效、经验,查找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提出对策,改进措施,及时调整相关目标任务,切实推动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各项具体目标任务的落实及进展情况。

三、中期检查的方式

各责任单位、部门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

四、中期检查具体工作安排

总体工作时间安排:2013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

(一)自查自评阶段:11月8日—11月20日。

请各责任单位对照《<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内工大校发[2012]66号),对本单位所负责的规划目标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明确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展情况,说明目标任务建设成效和下一步具体建设措施,形成书面自评报告,并分别填写《<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具体目标、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及调整意见检查表》中负责对应的目标完成情况、调整意见及措施等内容(见附件)。请各责任单位于11月20日(星期三)上午12点前,将纸质版自查情况及检查表报送至学校发展规划处(三教楼309室),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办公自动化信箱“发展规划处”。

(二)学校集中检查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在统筹研究各责任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由发展规划处牵头,与各责任单位沟通交流,共同分析研究目标任务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建设思路和建设举措,并形成《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中期检查报告》,报学校审议。

发展规划处联系电话:6575703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具体目标、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及调整意见检查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