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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8日 00:00   浏览次数:

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

内教研函〔2014〕1 号 转自: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研函〔2013〕13号)精神,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我厅确定10个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研究生创新、创造和创业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管理,不断加大投入,合理使用经费,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4年1月14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

序号

学位授予单位(甲方)

合作培养单位(乙方)

联合培养学科领域

1

内蒙古大学

包头稀土研究院、内蒙古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内蒙古轻化工业设计院

化学、化学工程

2

内蒙古科技大学

包头稀土研究院

冶金工程

3

包头医学院

包头市肿瘤医院

生物学

4

包头师范学院

中科院物理研究所磁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物理学

5

内蒙古工业大学

鄂尔多斯大规模储能技术研究所

动力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6

内蒙古农业大学

呼和浩特市合创农业科技研究中心

作物学、园艺学、

畜牧学

7

内蒙古医科大学

内蒙古包钢医院

临床医学

8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博物院

科学技术史

9

内蒙古民族大学

通辽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作物学

10

内蒙古财经大学

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

应用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