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转:关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6年度工程教育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7日 11:27   浏览次数:

关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6年度工程教育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

2017-02-24

  高学会[2017]14号

各课题负责人: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高教学会”)2016年10月底正式启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6年度工程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经分支机构推荐、资格审查、专家通讯评审、会议评审评议,最终评出立项课题17项。其中,重大课题5项、重点课题10项、一般课题2项(名单见附件)。经过公示,予以正式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由高教学会与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共同管理。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对立项课题进行日常事务管理,工程教育专项课题工作组对立项课题进行开题、中期检查及结题成果鉴定等环节的管理。立项课题重要活动、重要变更和课题完成时间延期等均须及时报送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批准,并抄送高教学会备案。
  二、立项课题研究
  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为两年,研究期限自课题公布之日算起。重大和重点课题由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统一组织开题,一般课题在3个月内自行组织完成开题。
  立项课题研究全部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准备材料向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课题工作组提出结题申请。最终成果应同时包括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对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高教学会将颁发结题证书。
  课题负责人按照研究周期将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报告(格式文件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网站http://www.csee.engineer/下载)、最终成果等及时报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材料两种方式。高教学会有权合法使用本课题研究成果,用于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课题成果材料或推广科研成果。
  三、立项课题资助
  立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和分支机构在课题研究前期应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高教学会将对立项课题进行分期资助,资助经费为重大课题5万、重点课题2万,一般课题经费自筹,由申报单位配套资助2万。
  立项课题通过开题后,课题负责人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经费预算回执表》,先报送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由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高教学会。一期拨付资助经费的50%;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拨付剩余的50%课题经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不予拨付剩余50%研究经费。课题研究延期超过一年的,撤销该课题的立项,并不再拨付剩余研究经费。
  四、联系方式
  1.高教学会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 沈静媛 杨舒心
  电话:0571-88981252  0571-88206674
  邮箱:CSEE2016@126.com
  邮编:310058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图书信息中心C楼1201室
  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学术部 于洪洪 高晓杰
  电话:010-59893296
  邮箱:xueshubu@moe.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401室
  邮编:100082  

  附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6年度工程教育专项课立项名单(详见“关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6年度工程教育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pdf”)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17年2月17日

  附件:关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16年度工程教育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