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校推荐、专家评审,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现将2021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至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与监测评估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我办将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71-2856419、0471-2857127。
电子邮箱:nmgjyycy@126.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11
附件:2021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附件:
2021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名单 .xlsx